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/台北報導〕新北市17歲少女小如,在短短1年4個月間,被54歲黃姓繼父性侵、猥褻28次,她不堪凌辱,傳簡訊給2位最要好的女同學,央求「救救我」,老師協助報案,士林地檢署起訴求刑30年,刑事部分尚在審理中,小如與生父另提告請求民事損害賠償,士林地院昨天宣判繼父須賠小如100萬元,賠生父30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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